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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我国电子政务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5-22 10:51:32 浏览次数:

       一、电子政务是一个综合的信息系统

       电子政务是相对于电子商务而提出的新概念,目前关于电子政务的定义,国内学术界尚无一致的意见,国外称为电子政府(EG,Electronic Government),其核心内容是指在政府内部行政电子化与自动化的基础上,利用现代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建构一个虚拟政府,即跨时间、地点、部门的全天候的政府服务体系。因此,电子政府又称为虚拟政府。笔者认为:电子政务是基于网络的符合Internet技术标准的面向政府机关内部、其他政府机构、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和信息处理系统。

       具体地说,电子政务的服务对象包括本机关内部,也包括其他机关、团体、企业和社会公众;其能够处理的内容包括政府机关内部信息、可在一定范围内交流的信息和可以公开发布的信息;其处理方法包括机关内部处理流程模拟、协作、信息发布,受理各类申请、投诉、建议和要求,既有信息的发布和接收也有交互式的处理。由此可见,电子政务是一个综合的信息系统,它既不同于传统的办公自动化(OA),也不同于简单的“上网”(即建立Web站点发布信息)。

       一个完整的电子政务系统应该大致具有或支持以下几项功能:

       (远程、分布式)信息采集汇总、信息资源管理(电子资料库、档案管理)、信息安全管理。

       政府办公自动化:电子邮递、电子公文、政府决策分析支持、报表汇总统计分析。

       外部公共网站:电子商务、电子采购及招标、电子福利支付、电子税务;网站规划、设计、维护、网上发布、检索、反馈;用户授权、计费、新系统与已有系统接口。

       二、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总的说来,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着差距,目前还有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还存在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缺乏统一的建设原则。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尚未建立起电子政务的建设体制、运行机制,还存在不少误区和盲区;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其是,各搞一套,重复建设的现象比较严重。二是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支持。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有新型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目前政府及有关机构正在加紧这方面的立法,但还处于起步阶段。三是信息安全问题。这是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而且十分紧迫、重要的问题。很多单位在公共信息网和内部办公自动化网之间,没有从物理上完全隔开,这样就会在信息安全性和保密性上存在隐患。四是与政府的业务工作缺乏有机的联系。无论是办公自动化,还是政府上网,都是政府业务工作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离开了业务部门的参与,也就无所谓“电子政务”了,因此,必须将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的业务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先要将政府部门的业务工作计算机化、网络化。

       另外,我国的政府网站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域名和内容不规范,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域名的形式繁杂混乱,有的政府部门用非政府域名,政府域名有的用英文全称、英文缩写,也有的用拼音全称、拼音缩写,有的加上了所属行政区划的缩写,而有的则以连线表示,同一类机关从域名上看不出任何关联,即使是上下级单位域名也缺乏衔接和统一。内容不规范,有的政府网站过于随便,过于商业化,给人的感觉并不是一个政府网站应有的风格;有的政府网站内容非常有限,一般只有概况、单位简介、招商引资信息等内容,有的只是简单的公文内容,而很多数据库并没有在网上公布,从而造成资源共享困难。有的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或信息不能定时发布,影响人们对“政府上网”的信心。易用性不够,例如大部分网站没有内容检索,没有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传播视频、音频信息。一些政府网站尚处于“形象工程”阶段,没有实际应用,网站交互性不够强,“政府职能”的网上实现仍然只是停留在口头上。

       三、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原则、目标及现阶段发展对策

       发展电子政务,首先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我国社会信息化建设的现状,确定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模式和建设目标。我们认为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应遵循如下的原则:(1)电子政务的建设要符合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现代化的战略,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符合WTO的基本规则;(2)电子政务的建设要充分考虑政府职能的转变,把政府改革与建立公共行政管理相结合,在网络环境下实现政府的服务职能、管理职能和保障职能;(3)采用符合政府需求和信息技术产业化的运行机制,投资力度要与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相一致;(4)要做好政府各组织机构条块之间的协调工作,变分散式管理为集中领导模式,统一规划,分步实施;(5)要构建统一的安全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证系统安全可靠(防止机密政务信息外泄),提高数据质量以及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一致性;(6)注意先进性和实用性相结合。

       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要达到如下的目标:(1)在互联网上提供政府的公共信息服务,具体地说就是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职能、法规、程序、时限等,凡是要行使的一切职责,包括处罚原则,必须彻底公开。同时,政务信息应每天发布、更新。(2)提高政府效率,降低政务成本,提升政府的服务形象。具体地说,一是实现网上办公,在网上开展审批、申报备案、年检、注册和无纸化办公;二是与其他相关部门互联互通、实现网上数据资源共享;三是在网上进行政府的电子采购和交易;四是网上监管,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查处打击违法行为,建立信誉查询系统。(3)为政府的日常运转、宏观调控、中长期规划等提供决策支持,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和竞争能力。(4)使政府信息化带动全社会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现代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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