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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省级工商机关已经或着手建立电子监察系统

发布时间:2013-2-25 10:26:34 浏览次数:

     法制网2月21日讯 积极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加强科技防控,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截至目前,22个省级工商机关已经建立或着手建立电子监察系统。

  记者从今天在京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进一步完善。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3758项,检查考核部门17231个,追究责任250人。工商总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的意见》,将述职述廉范围进一步延伸,内容进一步明确,程序和形式进一步完善。“双述”工作普遍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好评。

  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的意见》,积极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加强科技防控,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工商总局机关初步建立企业登记岗位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控电子监察系统。22个省级工商机关已经建立或着手建立电子监察系统。

  与此同时,2012年工商总局派出督查组,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针对媒体及群众反映的个别地方工商部门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收费”问题,对8个省工商部门进行了督查,对反映“搭车收费”、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的举报件要求地方工商机关认真查报。2012年,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明察暗访21264次,发现和纠正问题7741个,处理747人。

 

 


文章作者:姚芃
责任编辑:吕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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